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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车司机服务区吃菌菇中毒险丧命维权遭反呛“骗吃骗喝”

5 月 7 日,大象新闻 · 大象帮收到湖北货车司机黄师傅的求助,5 月 6 日,他在送货途中,途经云南省昆磨高速普洱黄庄服务区,在该服务区内的一家饭店吃了盘炒菌菇,不到二十分钟,黄师傅身体出现麻木抽搐的症状被送医,医院诊断为“菌菇类中毒”。

出院后,他去饭店讨说法,但对方不认可医院的诊断证明,并质疑黄师傅是“来骗吃骗喝的”。黄师傅随后向宁洱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希望能对菌菇进行检测,被告知“有一例死亡或者两例及以上病例,才会开展事件调查”。

司机带娃送货高速上突然中毒 哭诉“遗言都准备好了”

据黄师傅讲述,5 月 6 日,他驾驶货车带着三岁的女儿在昆磨高速昆明至普洱路段行驶,下午 5 点多,黄师傅将车子停至普洱黄庄服务区,到服务区的一家名为磨黑烧烤饭店就餐。

父女俩点了一份炒土豆丝和一份价值 20 元的炒野生菌菇,女儿没吃几口,自己将一大盘菌菇全部吃完,6 点左右重新上路,行驶了七八公里,黄师傅的身体便出现不适症状。“从耳根到后颈开始发麻,然后后背、胸口、手、嘴巴、舌头 …… 也开始发麻,麻完之后开始抽搐,说话也出现困难。”

黄师傅赶忙将车停到应急车道,大量喝水催吐自救,用“最后的力气”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拨打 110 报警。

在云南省宁洱县人民医院,经过洗胃等一系列的抢救措施,黄师傅脱离生命危险。医院的诊断证明为:菌菇类中毒、低钾血症、肢体麻木、呕吐、心肌酶谱异常。

回忆起当时中毒的场景,黄师傅泣不成声:“我跟女儿说,爸爸可能不行了,连遗言我都准备好了。”

黄师傅复盘自己中毒的原因,“那天 ( 5 月 6 日 ) 中午吃了泡面,一下午没有任何问题,在这个饭店吃完晚饭就出现了中毒的症状。”他由此怀疑让自己中毒的罪魁祸首,就是那盘炒野生菌菇。

和饭店多轮协商无果 向当地多部门求助无门

第二天出院后,黄师傅就去和饭店协商,希望对方赔付自己的医疗费和拖车费共计 2000 元,但饭店表示只赔偿医疗费,并要求黄师傅将手机里中毒的照片视频全部删除。黄师傅认为这个要求非常不合理,双方的初步协商无果而终。

过了一会儿,黄师傅再次踏入饭店,进行第二轮协商,对方却转换了态度。“医院的诊断证明他们也不认了,说一定要检测出他们的菌菇有毒,或检测出菌菇的毒素在我身体里,才会赔付。”黄师傅说。

5 月 7 日下午,黄师傅向宁洱县卫生健康局投诉,希望卫健局来调查此事并对菌菇进行检测,对方工作人员称,“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,有一例死亡或者两例及以上病例,才会开展事件调查。并且野生菌的毒素检测,有技术和设备上的要求,县级和市级都不能做,省级和国家级才能开展。”

黄师傅求助相关部门检测无果,第三次走进饭店协商,要求取走自己就餐时的监控,被直接拒绝。饭店工作人员的态度也更加嚣张,质疑黄师傅是专门来“骗吃骗喝”的,并欲抢夺手机。

令黄师傅更加失望的是,自己中毒后就立即报了警,警察虽到现场查看情况,“但没有做笔录,也没有立案”。警方表示,该事件不归公安机关管辖,他们已经把情况通报给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
黄师傅拨打 12315 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热线询问事件处理进度,工作人员表示“正在催办中”。

律师:黄师傅证据链完整 协商不成可诉讼

针对黄师傅的遭遇,北京市中伦文德 ( 郑州 ) 律师事务所李海亮律师认为,黄师傅手里的报警记录、警察的出警记录、消费记录以及就诊记录等证据,已经形成了证据链的闭环,足以证明黄师傅是食用了饭店提供的食物而产生中毒反应。

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果,那现阶段黄师傅该如何维权?

李海亮律师认为:“如果协商不成,黄师傅可以提起诉讼,消费者只要能举证到具备因果关系即可,商家如果认为自己的食物没有问题,可以拿出证据举证,但不能加重消费者的举证责任。”同时律师建议黄师傅在维权的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,以便后续诉讼需要。

黄师傅告诉记者,虽然事情还没处理完,身体也没有恢复好,但是车上的货经不起耽误。5 月 7 日晚,就已经带着女儿继续赶路了。